关于开展2019年滨江学院“五四”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团委 时间:2019-04-0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年级:

接上级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学院共青团改革,强化建设,从严治团,引领广大青年学生传承“五四精神”,积极投身建设一流特色应用型大学的生动实践中。按照团省委在“两红两优”评选的有关要求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五四”表彰评选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滨江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19年“五四”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表彰先进,选树典型,引领青年,服务学院

二、评选范围

全院在校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学生、青年教工)、团支部

三、评选奖项

个人类评优包括“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团学之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集体类评优项目为“五四红旗团支部”。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我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积极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团学改革,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遵守校规校纪。

3)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

4)品学兼优,在学术创新、志愿服务、文化交流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获得过院级及以上奖励者优先。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2)积极参与共青团改革,在建设青年身边的共青团的改革实践中积极探索,心系广大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号召力,具备一定的思想理论素养。

3)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担任各类团学干部6个月以上,有青马工程培训班参加经历优先。带领所在集体获得各类集体荣誉的团学干部优先。

(三)“团学之星”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的基础之上在以下四点有突出表现。

1)政治合格,作风优良,能够身体力行弘扬正能量。

2)长期从事学生工作或志愿服务工作并有突出贡献。

3)成绩优异且在学术研究领域有突出成就。

4)在创新创业活动中表现突出,有重要成果。

(四)“青年五四奖章”评比条件

“青年五四奖章”评选面向我院青年教师和青年学生,需符合条件:

140周岁以下的各学院、部门青年模范人物。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理想信念坚定,工作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4)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者,对学院发展有突出贡献者优先。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创青春”竞赛、学生专利申报及相关学科竞赛的教师优先。

(五)“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我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学院团委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健全团的组织生活,经常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扎实推进团学改革,工作开展有成效,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有特色做法。团支部经常性开展活动,全年具有至少1项富有特色的工作设计或品牌活动,在思想引领、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多个方面表现突出,有效吸引青年积极参与,在青年中获较高认可。

4)团支部获院级以上共青团系统的奖励人次多,无违规违纪事件,获得“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称号的优先考虑。

五、评选办法与比例

(一)“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团员的评比采用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各二级学院、各年级集中审核公示后按比例申报。各院各年级申报总人数不超过本院本年级团员总数的6%(以201812月底智慧团建统计数据为准,下同)。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可与青年五四奖章重合,但不可与优秀共青团干部重合。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比采用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各二级学院、各年级集中审核公示后按比例申报。各院各年级申报总人数不超过本院本年级团员总数的2%。优秀共青团干申报可与青年五四奖章重合,但不可与优秀共青团员重合。

(三)“团学之星”

“团学之星”的评比采用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申报总人数不超过本院本年级团员总数的0.4%。“团学之星”申报可与“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重合。

(四)“青年五四奖章”

“青年五四奖章”的评比采用自荐推荐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南京校区各年级各学办推荐各类学生“青年五四奖章”各2人(共计10人),无锡校区各二级学院择优推荐。学院将统一组织评审,评选出滨江学院学生“青年五四奖章”10人,并予以公开表彰。在滨江学院学生“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中,推荐1人参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团委的评审。

(五)“五四红旗团支部”

符合条件的团支部向各二级学院、各年级申报,各二级学院、各年级按照不超过本院团支部总数10%的比例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院团委。

六、评选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各院、各年级在接到通知以后,应将该项工作广泛宣传到各团支部和全体团员青年,鼓励在相关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集体主动申报,并组织评比产生候选人名单。

(二)时间安排

48日—411日,宣传发动,推荐和组织报名,411日前各二级学院、各年级向学院团委提交各类评比材料,每类报送要求详见附件表格,电子版报送到学院团委。

组织专家评审、答辩及公示后,“五四”青年节前后进行表彰。

联系人:陈凯峰 王维维

联系电话:0510-80560040      025-58699921

地址:滨江行政楼421(无锡)  滨江揽江楼409

 

                                                     共青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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