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年级:
按照团中央《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团省委《推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试行)的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和要求。团省委将于10月至12月在全省集中开展团支部整理整顿工作,利用“智慧团建”系统已经上线的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结合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实施,为形成线上线下互联互动的良好局面。现将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团支部整理整顿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结合《关于“智慧团建”系统上线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及依托该功能开展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中的有关要求,做好团支部整顿工作,激发团支部活力,提高我校各个团支部工作的整体水平。
2.团支部整理整顿流程(具体操作参照附件1):一是组织全面开展团支部自查。各二级学院、各年级要及时组织指导下属团支部于10月底前完成自检并及时提交至直属上级团组织待审核;二是上级团组织审核。结合团中央《关于“智慧团建”系统上线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及依托该功能开展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11月底前各二级学院、各年级对照整理整顿标准对下级团支部自查结果完成核查,按照不少于20%比例确定后进团支部,要求返回进行整改。其中团支部自检表“较差项”大于等于10项的团支部必须列为后进团支部进行整改;同时,对组织运行不规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排名靠后团支部也应纳入整改范围。整体要确保整改比例不低于20%。三是重点整顿团支部完成整改。12月底前,所有纳入重点整顿团支部要完成整改,并再次完成自检提交至上级团组织审核;未完成的,要列入第二年继续整顿对象。
3.时序进度要求。各二级学院、各年级要严格按照团中央《关于“智慧团建”系统上线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及依托该功能开展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统一要求,结合团省委推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试行)时序进度表(附件2)的时间节点要求,抓紧推进落实,扎实做好团支部整理整顿工作。
4.督查检查要求。对于重点整顿团支部,各二级学院、各年级要加强督查指导,特别要强调对下指导和过程记录。
联系人:陈凯峰
联系电话:0510-80560040
共青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