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5-2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年级:

根据共青团江苏省委《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20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团苏组字〔20205号)要求,结合我院毕业生离校手续相关安排,学院团委将线上开展我院2020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线上转接

(一)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1. 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年级团总支或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 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如因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空缺等原因,乡镇街道团组织接收确有困难的,从9月份起应当由县级团组织直接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县级团组织应当在一年内将这部分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出。

2. 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原团组织。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由各类学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的团组织,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转接,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学院团委和团员本人也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

3. 毕业后参军入伍的学生团员,由学院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由省级团组织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具体操作方法为:下载附件《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填写,在办理离校手续时一并盖章。毕业后到涉密单位工作的学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转接参照此类型处理。

4. 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年级团总支或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如果条件允许,也可直接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学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普通高校毕业学生团员在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可在原就读学校保留团组织关系不超过6个月。落实毕业去向后,团组织关系应及时转出。同时填写附件3sheet1

5. 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参考《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按照党、团一致的原则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学生团员毕业离校出国前,由本人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纸质由本人签字交由学院团委保存,同时填写附件3sheet2),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各年级团总支汇总后统一由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学院创建“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并将其编入进行集中管理。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定期汇报个人情况,履行团员基本义务。

6. 毕业后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参照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毕业后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7. 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各年级团总支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其做好标记,并创建“延迟毕业团员团支部”进行集中管理,同时填写附件3sheet3

8. 各级团组织在收到团组织关系转入、转出申请后,应在15天内完成审核操作,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操作,系统将默认审核通过。

(二)工作任务

1. 全面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要熟练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的规范流程以及教程(见附件1中的关系转接指引图和操作指南),熟练掌握“智慧团建”系统相关操作规范(见附件4),紧紧围绕“学社衔接”各项考核指标开展工作。

2.积极推进非升学、非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831日前,要实现 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39月起,推进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930日前完成升学学生团员团组织创建和所有接收工作。1031日前,要基本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转出)工作。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应根据部队的要求,在办理参军入伍手续时一并办理好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二、团组织关系转出注意事项

1、各年级团总支负责审核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成功转出的毕业生团员,并统计相关信息填写附件5,于2020615日前报送学院团委。

2、各年级团总支协助毕业生团员办理纸质版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学院团委依据各年级团总支上报附件5信息,对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审核盖章。(未及时网上成功转出的毕业生团员将无法获取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在616日—618日期间,以年级团总支为单位统一收齐符合要求的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然后进行盖章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团员证遗失的团员,如想补办团员证,在616日—618日期间,携带1寸照片1张(备注姓名),工本费2元,以年级团总支为单位至揽江楼ZS407进行现场补办。

4、请各年级团总支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同时于2020年6月18日前将附件3报送给王维维老师

联系人:   陈凯峰        王维维

联系电话:15850735957    13921426112

 

共青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委员会

20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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