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奖学金省级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14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根据团省委、省学联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省级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

二、奖学金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全国拟评10人,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全国拟评1850人,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3.江苏共可推报88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其中含1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候选人、13名社区实践类“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

三、报名条件

1.截至2022年暑假前,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与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申报。

四、推荐名额

各学院至多择优推荐候选人1人,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2人至团市委,经遴选后择优推荐至省级组委会。

五、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本着客观、公正、择优的原则,广泛发掘,选树优秀青年榜样。各学院应严格把关审核,对推荐人选要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确保推荐人选事迹突出。并于5月18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1)、报名表(附件2)、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3)、推荐候选人成绩单、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5份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姓名+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

联 系 人:钱静

联系电话:0510-80560040

电子邮箱:457962773@qq.com

校团委

202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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