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根据《关于开展全省高校2022-2023学年“百强先锋团支部”“千优活力团支部”培育工作的提示》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充分发挥先进引领作用,推动全省高校基层团支部引领力、组织力和服务力的全面提升,推进“两清单一创争三落 实”团支部建设计划。根据我校实际,现决定在全校开展全省2022-2023学年“百强先锋团支部”“千优活力团支部”培育对象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五好五有”为标准,依托“团支部工作成绩单”面向全校基层团支部普遍开展“达标创优”活动,着力构建全校基层团支部“以团支部为核心,团干部为关键,团员为基础”的工作格局。
二、培育对象
大二、大三、大四年级团支部为主要培育对象(团支部须在2021年度全国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工作中,获评三星级及以上)
三、培育标准
1、“百强先锋团支部”基本要求
(1)组织建设好。按期换届,配齐配优支委会,支委会分工明确。配有团建指导员,指导、协助团支书开展工作。团支书纳入到团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接受培训。团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团支部委员之间、团支部委员和团员之间、团员和团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每年进行一次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所有团员均应为“合格”等次以上。团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团课。“班团一体化”实施效果明显,工作开展协同高效,密切联系、服务青年,打造青年身边的共青团。
(2)机制保障好。充分发挥党建带团建的政治优势,积极构建同级党支部协同工作机制。团支部的工作运行机制健全,有符合支部实际的学习、活动、会议等制度,团支部的工作经费、资源、阵地保障有力,团务工作规范有序。
(3)活动开展好。按照要求积极开展“信仰公开课”,在各级各类示范课、公开课申报建设中成绩显著。支部团员普遍参与青年大学习活动,平均参与率达100%。每学期集中开展2次以上理论学习。结合支部特色、创新活动形式,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主题团日活动。围绕学业帮扶、奖勤助贷、心理健康等领域,形成至少1项经常性品牌特色工作。创新工作方法,高质量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4)作用发挥好。积极落实“推优入党”制度,支部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比例高,入党的团员100%经过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领域涌现出一批工作典型、团干部典型和团员典型。在各级“两红两优”等团内表彰评选中成绩优异。
(5)团员评价好。支部95%以上的团员能常态化参与团的工作和活动,团支部得到青年团员普遍认同和较好评价。扎实开展“双述双评”工作,支部团员对支委会的认可度、满意度高。
2、“千优活力团支部”基本要求
(1)支部班子有活力。团支部班子齐整,分工明确。严格落实“班团一体化”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双述双评”工作,支部团员对支委会的认可度、满意度高。
(2)制度落实有保证。尊崇团章、贯彻团章,严格执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落实“推优入党”制度。
(3)活动开展有特色。严格落实“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经常性开展紧扣青年特点、紧贴青年需求的思想性、技能型和娱乐性活动,做到年年有工作计划,月月能开展活动,团员各个能参与。
(4)团员管理有实效。发展团员程序规范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团员经常有效,入团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参加集中团课学习不少于8个学时。团员档案完备,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等基础工作规范开展。运用“智慧团建”系统常态化、日常化,团内信息录入更新及时。
(5)工作记录有规范。有规范的团支部工作台帐。积极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搭建团支部工作线上平台,对团支部的工作开展进行全过程的客观记录。积极运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做好支部工作的宣传。
四、组织实施
1、培育遴选(2022年11月)。各学院结合本院实际工作情况制定细化工作方案,遴选确定一批团支部作为培育对象。
2、跟踪指导(2022年11月—2023年7月)。各学院分团委要将落实《全省高校基层团支部工作清单(试行)》《江苏高校“团支部工作成绩单”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与学校共青团工作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做好培育对象的跟踪指导工作。
3、推荐申报(2022年12月)。各学院分团委要以“目标考核+过程管理”的方式,加强培育工作管理,重点把指导培育过程中产生的一批“底子好、成果突出、示范性强” 的优秀团支部推荐出来。
4、资格认定(2023年1月)。团省委将汇总核查推荐申报的团支部,对满足要求的团支部进行培育资格认定,反馈至学校。
5、结果运用(2023年2月—2023年7月)。学校将根据团省委资格认定情况和学院分团委指导培育实效加强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全国“两红两优”、江苏省“两红两优”、高校活力团支部、无锡市“两红两优”、校“五四”表彰等遴选推报工作的重要参考。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分团委要充分认识到“百强先锋团支部”“千优活力团支部”培育工作是坚持典型引路、深入推进我校团的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分团委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选拔标准,严格审核申报材料,按时做好材料报送工作。
2、注重工作统筹。各学院分团委要将推选工作与创建工作相融合,在创建与推选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团支部工作清单”“团支部工作成绩单”的落地落实,真正将支部建强,提升支部的引领力、组织力和服务力。
3、做好材料报送工作。每个学院推荐1-2个团支部(不含2022级新生班级团支部),并填写附件1、2(推荐表)、附件3、4(汇总表),于12月20日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289381947@qq.com。
联系人:陈凯峰 联系电话:0510-80560040
校团委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