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18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2-24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挺膺担当、砥砺奋斗,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青年联合会决定开展第18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并适时举行表彰活动。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提示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江苏青年五四奖章”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2.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3.踊跃投身“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年龄为14至40周岁(1983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出生)的我省各行各业青年模范人物(含在其他地区工作的江苏籍青年和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江苏为主要工作地点并在苏工作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青年),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

5.获得过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市级及以上荣誉。投身全国、全省重大工作项目且事迹突出的,海归青年人才取得较大成果的,可不受荣誉限制,适当放宽条件。

(二)“江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集体成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享有较高声誉。

2.突出一线导向和实绩导向,在市级以上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社会认可度高、专业领域评价好。

3.体规模适当,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占总人数的60%以上,且以在江苏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注意不能以团组织代替集体进行申报。

4.集体中的党团组织积极发挥作用,成员具有强烈的集体意识和团队精神。

二、推荐名额

“江苏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个人和集体各1个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推荐有较高声誉,在重点领域有突出贡献和成果的个人和团队,于2月27日15:00前将本单位推荐的《第18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附件1)、《第18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附件2)和《第18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以“单位名称+江苏省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870707450@qq.com。

联系人:翟明东

联系电话:0510-80560040

校团委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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