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他们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根据团中央、全国学联推报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省级候选人的工作提示,为做好我校“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省级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踔厉奋发 勇毅前行
二、奖学金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全国拟评10人,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全国拟评1850人,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3.江苏共可推报88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其中含1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候选人、13名社区实践类“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
三、报名条件
1.截至2023年暑假前,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原则上上学年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30%),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 20 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申报。
四、推荐名额
各学院至多择优推荐候选人1人,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1人至团市委,经遴选后推荐至省级组委会。
五、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本着客观、公正、择优的原则,广泛发掘,选树优秀青年榜样。各学院应严格把关审核,对推荐人选要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确保推荐人选事迹突出。并于4月16日前将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1)、报名表(附件2)、推荐候选人成绩单、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4份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到邮箱457962773@qq.com,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姓名+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
校团委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