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2-02 点击数:

各学院分团委:

“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是共青团江苏省委设立的分别授予县级及以下团委和基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省内团的最高荣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激发全省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中挺膺担当,根据共青团江苏省委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根据参评条件、参评资格,择优推荐“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专项”。(近五年已获得全省“两红”“两优”表彰的同一组织和个人,不再推报参评)。

二、申报条件

(一)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一)参评资格:

1.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3年(学生团支部满2年)。

2.近5年获得过市级或者县级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荣誉(不含参评当年)。

3.参评当年原则上不再推报下属团组织参评。

(二)基本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

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扎实推进对标定级,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从严治团、大抓基层工作部署,深化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

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

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

从未满28周岁的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中评选。

(一)参评资格:

1.团龄3年以上。

2. 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3.近5年获得过市级或者县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不含参评当年)。

4.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5.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二)基本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

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

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一)参评资格:

1.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 3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

2.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3.上年度所属团组织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者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4.近5年获得过市级或者县级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辅导员荣誉(不含参评当年)。

(二)基本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依托“联青服务站”,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切实为青年办实事、解难事,工作扎实、业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四)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专项

在满足“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资格条件基础上,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扎根一线、充分彰显基层共青团干部作为,严格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等团的基层建设相关部署要求,大力推动团支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充分激发支部活力。所在团支部建设成效明显,团员满意度高,“对标定级”评定等次为“五星级”。本支部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2.工作开拓创新,在思想引领、团建创新、服务团员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基础团务、志愿服务、新媒体运用等方面

工作成绩突出。

3.担任团支部书记1年以上。

三、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省优秀共青团员、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

(一)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二)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

(三)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者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近2年内单位或者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者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五)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不按期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落实共青团改革、“全团带队”责任和全省

团的重点工作不力的;

(六)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者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四、工作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各学院团委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严格把关条件。坚持依规推荐,确保程序严格,对申报材料中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情况、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团员教育评议等次、推优入党工作情况等信息,均依据“智慧团建”系统记载情况进行前置审核,不合格者不得推报参评。复审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推报资格,不再递补。

3.严格进度,确保按时报送。请各学院分团委于2024年2月6日16:00前,将各类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名称+江苏省两红两优申报类别”命名,发送到邮箱:184068592@qq.com

联系人:费鹏程

电话:18999982752

校团委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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