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团章》规定,缴纳团费是团员的义务。切实做好团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对于加强团组织建设、增强团员意识、保障团活动开展具有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文件和团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团组字〔2020〕3号)等相关规定,现需各级团组织、团员上缴2023、2024年度团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2024年3月“智慧团建”系统中的数据,学生团员每月0.2元(保留团籍的党员不缴纳团费)。其中2023年度团费收缴为:2023级缴纳(2023年9—12月)4个月团费;2024年度团费收缴为:2020级缴纳(2024年1—8月)8个月团费,2021级、2022级、2023级缴纳(2024年1—12月)12个月团费。
2.请各学院分团委认真做好2023、2024年度团费收缴工作,务必于2024年3月28日前缴清团费(仅限通过银行转账,不收缴现金)。
3.请各学院认真填写附件,并于3月28日前发送到邮箱2903445160@qq.com。
校团委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