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成立学校新社团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3-13 点击数:

全校同学:

为了更好的繁荣校园文化,推动我校学生社团建设,切实将学生社团建设成为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阵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无锡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现将新社团成立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由20名以上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本学校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备开展社团活动所需的基本素质,原则上为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

2.发起人要成立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建事宜并指定负责人;

3.学生社团发起人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其中思想政治类社团、志愿公益类社团的负责人必须为中共党员;

4.有1名本校指导教师,其中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的指导教师必须为中共党员;

5.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6.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7.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基层党组织、教学单位、业务部门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

二、申请流程

1.填写社团成立申请书(见附件1);

2.将社团成立申请书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到校团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311)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校团委将定期集中组织新社团答辩,答辩通过并经公示后,社团正式成立;

4.新社团提交一份本社成员名册(包括姓名、专业班级、个人联系方式等),交由校团委存档。 

三、其它说明

1.新申请成立的社团不得与现有社团在功能上重复;

2.新社团成立后将通过单独公告宣布,并拥有专属招新时段; 

3.所有社团活动需遵守《无锡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及学校其他相关规定。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510-80560040

校团委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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