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内单位、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社团管理工作,深化学校社团的育人功能,促进学校社团的健康发展,发挥学校社团在第二课堂的作用,根据《无锡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活动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学生社团组织管理、活动审批制度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日常管理和监督责任,建立从社团成立与建设、日常管理、活动开展、总结提升等全过程管理机制。学生社团活动举办前须严格履行审批、报备手续,并主动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管。
(一)学生社团举办活动须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活动开展前一周以上进行申请,方式一:由学生社团负责人填写《无锡学院学生社团活动审批表》(简称《审批表》见附件),指导教师签署明确意见后,经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和校团委盖章后方可开展。
(二)未经审批和报备的学生社团活动一律不得开展。校团委将组织社团联合会对相关活动开展随机抽查,如发现未经报备或与报备内容不符的社团活动,将通报所在业务指导单位,并依据情节严重程度要求相关学生社团进行整改、注销等。
二、强化学生社团活动过程管理
(一)业务指导单位要完善规范社团的管理。严格审核学生社团负责人的基本条件,把关学生社团名称、业务性质、指导教师配备等情况;加强社团指导教师的管理和考核,督促指导教师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对学生社团活动进行全程跟踪和现场指导;对未实际参与工作的老师要及时进行调整;要加强社团负责人的管理和考核。
(二)业务指导单位是学生社团活动管理的第一责任单位,指导教师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对活动方案、经费来源、活动规模、校外因素等各方面综合考量、严格把关,确保各类社团政治立场正确,活动有序开展;要对学生社团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特别是思想政治类、志愿公益类社团。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学生社团宣传内容把关机制,建立网络舆情常态监测、预警和联合应对处理机制,确保发布内容(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积极健康。学生社团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发布活动信息,业务指导单位应落实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须经业务指导单位的指导教师、业务指导单位负责人、校团委审核同意。经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检查,宣传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业务指导单位应第一时间处置并在一周内提交整改工作报告。
(四)建立健全学生社团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若发现学生社团中存在涉及网络舆情、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宗教活动等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信息,业务指导单位应第一时间向校团委报告。
联系人:张老师 0510-80560040
审批表提交时间、地点:每周工作日8:30-17:00大学生活动中心311办公室
校团委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