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要求,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无锡学院发展团员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扎实做好发展团员工作。
一、入团条件
1.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
2.自愿要求入团,主动向团组织递交入团申请书。
3.有正确的入团动机,对加入团组织有较为成熟的认识,思想积极上进,政治立场坚定,作风优良正派,群众基础扎实,能自觉践行青年责任与担当。
4.学业表现优良,大一学生近一学期、大二及以上学生近一学年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无重修记录,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近一年内无任何纪律处分。
5.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校内外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在实践中展现青年先锋模范作用。
6.具备服务同学、奉献集体的意识与能力,有学生干部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培养发展。
二、工作程序
2026年发展团员工作计划分为上、下半年发展,发展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入团
申请入团应当采取书面方式。入团申请人应当向学习所在单位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团组织收到入团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二)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
团组织应当在入团申请人中择优确定入团积极分子。由团组织指定或者报请相关党组织指定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应当由一至两名团员或者党员担任。
(三)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和培养
落实团前教育不少于8学时、培养考察期不少于3个月等要求,培养考察期间,培养联系人应当与入团积极分子谈心谈话不少于两次。禁止突击发展,禁止任何个人指定发展对象。注意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团)员和群众意见,明确将不信仰宗教作为重要考察内容。
(四)发展对象的确定
团支部应当从入团积极分子中择优确定发展对象,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团)员和群众意见,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一次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发展对象的主要依据。
严格组织公示。落实发展对象预审和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无锡学院基层团委发展对象预审表》(附件1)报送校团委备案。校团委审查后发放《入团志愿书》。
(五)新团员的接收
发展对象入团,必须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审批两名以上发展对象入团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各学院应当指导发展对象规范填写入团志愿书(附件2),并按规定将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规范建立新发展团员电子档案。
加强仪式教育。组织新团员参加入团仪式,注重教育实效,突出仪式政治性、严肃性。规范使用团旗、团徽和团歌。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新发展团员数应控制在校团委分配名额之内(附件3),严格按照发展团员计划分配、使用团员编号。
2.校团委将统筹分配5%左右的发展团员名额,专项用于校学生组织的团员发展工作,此名额不占用各二级学院年度发展团员指标。
3.校级学生组织成员申请入团,须先向所在校级学生组织和所在学院团支部提交书面入团申请,同时满足《无锡学院发展团员实施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方可作为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
4.校级学生组织在推荐入团人选时,须依据《无锡学院发展团员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六条规定开展考察。学生组织可向其所在学院团组织提供成员在组织内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实绩、群众评价等材料,作为培养考察依据。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团员队伍建设是全团重大基础性、源头性、战略性工作。各学院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要求,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团员队伍建设工作。
2.提升工作质量。各学院应加强统筹部署、细化指导和过程管理,一体推进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入团评价机制、公开公示制度、年度核查机制,避免出现发展团员评价不科学、流程不规范、工作不透明、管理不严格等问题。
3.严实工作责任。各学院应强化团纪执行,切实维护发展团员工作的严肃性,按照校团委分配的发展名额开展工作,规范分配、使用团员编号。
共青团无锡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