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深入落实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要求,健全“学赛创一体化”育人体系,持续营造全校浓厚的“挑战杯”赛事氛围,有效回应师生在竞赛参与、资源对接、条件保障等方面的实际期盼,全面提升师生赛事参与活力、备赛专注度与专业能力,系统化培育一批懂规则、会打磨、能实战的“挑战杯”专项师生队伍,推动我校“挑战杯”赛事培育工作从“覆盖普及”向“质量提升”转变。
二、指导思想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挑战杯”赛事培育为抓手,以师生双创能力提升为核心,立足学校学科专业优势,打通“青创教育—赛事实训—项目孵化—人才储备”完整育人链路。通过常态化、体系化、实战化培训授课与练习考核,破解师生认知不足、赛事规则不熟、项目打磨不精、备赛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同步完善竞赛服务配套、优化师生激励机制,持续夯实“挑战杯”赛事培育根基,全面提升我校“挑战杯”赛事整体竞争力与育人品牌影响力。
三、培养模式
训练营实行全年两季常态化培育机制,两季课程根据“大挑”“小挑”不同需求进行课程设计,闭环培育,每一季均适配零基础入门、进阶打磨、赛事冲刺不同阶段的师生需求。课程内容覆盖“挑战杯”赛事理论基础、核心赛事规则、优质项目打磨、实战案例复盘、答辩能力提升等核心模块,兼顾不同基础团队的成长路径。
两大培育季的时间安排为:秋学期培育季于每年9月开营、次年1月结营,覆盖秋季学期,重点开展零基础入门培训、项目选题与组队,衔接“挑战杯”系列赛事备赛周期;春学期培育季于每年2月开营、6月结营,覆盖春季学期,重点开展进阶打磨与赛事冲刺,直接服务校级初赛和省级复赛。寒暑假期间布置项目实践任务,保持培育过程不断线。
课程体系按“赛事认知—选题方法—作品打磨—答辩实战”四个模块递进设计:赛事认知模块讲授“挑战杯”赛事体系、竞赛规则与评审标准;选题方法模块讲授选题挖掘、文献调研与项目论证;作品打磨模块围绕申报书撰写、社会调查报告写作、学术论文规范、专利申报等开展实战训练;答辩实战模块组织模拟答辩、专家诊断和往届获奖案例复盘。每季安排不少于8次集中授课,配套不少于2次项目诊断和1次全真模拟答辩。
四、招募对象
无锡学院全体在职教师、全日制在校学生,优先招募以下对象:
(一)有意向指导、参与“挑战杯”赛事的师生个人及团队;
(二)具备初步项目构想、拥有相关赛事参赛经历的师生团队;
(三)各学院“挑战杯”工作骨干教师、团委学工负责人、科创指导教师;
(四)各学院科创骨干学生、科创社团成员、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与师生。
招募与入营流程:每季开营前两周发布招募通知,师生自愿报名并填写《“挑战杯”赛事训练营入营申请表》,校团委采取“宽进严出”的培养方式,不对参与门槛设置过高限制,保障有参赛意愿的师生都能获得入门培育机会。
五、培养目标
构建适配无锡学院应用型本科办学特色的学赛创一体化育人体系,形成标准化、常态化的“挑战杯”赛事培育长效机制,培育一批精通“挑战杯”赛事规则、项目打磨、答辩实战的专业化师生群体。建立“潜力评估—定向培养—全程跟踪”的闭环培育体系,在项目立项初期就完成潜力识别与定制化培养,全面提升我校“挑战杯”项目的竞争力,形成梯度合理、重点突出的赛事项目储备格局。
六、组织保障
训练营由校团委组织实施。建立训练营导师库,优先聘请具有“挑战杯”国省赛获奖指导经验的校内教师、往届获奖学生骨干,以及校外赛事评审专家、行业导师、科创投资人担任授课导师,覆盖理论教学、实战打磨、产业对接等不同指导场景。
校团委为入营师生统一建立培育档案,跟踪记录项目进展、参训表现和参赛成绩,作为项目持续培育和梯队建设的重要依据。
七、星级评定
为持续强化培训成效、深化师生知识掌握程度,杜绝理论与实战脱节,训练营建立课堂联动、课后交流、阶段性总结等常态化巩固提升机制,全面夯实师生备赛能力。所有出勤情况、练习成绩、作业质量、测评结果统一录入训练营台账,作为后续星级评定的核心依据,星级评定分为三星级(占比20%左右)、二星级(占比30%左右)、一星级(占比40%左右)三个等级。星级评定于每季结营时进行,流程为:校团委汇总台账数据并初评,评审小组复核,评定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后授星发证。
八、评定结果应用
营员综合考核成绩由四个维度构成:出勤情况占10%,课堂练习与课后作业占10%,阶段测评占30%,实战表现(模拟答辩、项目材料质量)占50%,考核标准全程公开透明,所有过程记录可追溯。为保障考核结果有效落地、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相关考核结果将直接对应以下赛事支持与激励政策:
(一)获评三星级指导老师、三星级营员的培育项目,可直接获得校级“挑战杯”现场决赛直通参赛资格,免于院级遴选、校级初筛;
(二)校团委将分别给予对应额度的专项经费支持,用于师生参与“挑战杯”校级及以上赛事费用支持;
(三)考核结果同步应用于师生激励:学生营员的参训经历和星级等次,按学校有关规定认定第二课堂学分、纳入综合素质测评;
(四)省级及以上“挑战杯”赛事获奖的学生团队,其获奖情况作为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的重要参考指标。
九、附则
(一)本实施细则由无锡学院团委负责解释。本细则自2026年10月起试行,试行一学年后,由团委结合运行情况修订完善;
(二)本细则未尽事宜,参照《无锡学院I类竞赛提升行动方案(试行)》(锡院〔2023〕34号)有关规定执行。
无锡学院团委、双创学院
2026年10月12日